一、《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
背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中发〔2016〕32号文件正式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意见》的贯彻落实和改革措施落地生根。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作出明确指示批示,要求省安办牵头起草我省《实施意见》。我们组织精兵强将认真起草《实施意见》,初稿完成后,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分别由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省深改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9月13日印发全省执行,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意义:我省《实施意见》与中央《意见》一脉相承,顺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形势和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现实需要,总结实践经验,吸收创新成果,借鉴省外有益做法,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科学谋划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蓝图。深刻阐述了安全生产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既指明战略方向,部署了“过河”的任务,又明确战术要求,指导如何解决“桥或船”的问题。围绕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发展等深层次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指南,对于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
二、《实施意见》框架结构
《实施意见》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为主线,以解决制约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瓶颈问题、体现福建改革特色为重点,着力改革创新,务求实效。
《实施意见》共分七大部分31条(国家为六大部分30条),概括为一个总体要求、以及安全责任、安全监管、安全法治、风险防控、应急救援、保障服务等六大体系建设,文件结构与中央《意见》基本对应。
三、《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
自今年2月起,省安办牵头起草《实施意见》,初稿完成后,采取书面、座谈、调研等多种形式反复征求意见,并根据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反馈意见,借鉴了外省市的经验做法,特别是充分吸收了设区市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意见建议,进行了20多次修改,最后形成送审稿。
四、《实施意见》的政策亮点
《实施意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突出基本原则。强调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必须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安全发展,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持改革创新,破解安全生产难题;坚持依法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源头防范,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坚持系统治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
二是突出目标导向。既明确近期要实现的目标,到2020年末,全省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法律制度基本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也提出中长期奋斗目标,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凸显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必须为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安全生产保障。
三是突出责任导向。在领导责任方面:进一步明晰各级党委政府及班子成员、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厘清边界、压实责任,强调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委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同时,明确了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的责任。在责任奖惩方案:要求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管理等考核中的权重;安委会牵头制定安全生产绩效奖励办法,对年度评为优秀、良好单位的工作人员实施奖励;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岗位津贴制度;制定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细则,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竞标奖补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综合运用督查督办、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刑事追究等追责问责手段,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在企业责任方面:更加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地位,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建立国有企业负责人年薪与安全生产绩效挂钩制度;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负有重大责任者依法实施职业禁入或行业禁入等。
四是创新清单管理。要求建立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企业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等;也首次提出构建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负面清单体系,明确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内容,引导市场主体遵守安全红线。
五是完善监管体制。突出各级安委会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切实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安办)承担安委会日常工作,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工作,履行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划制定修订、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监管职责,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监管执法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其他部门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政府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到2018年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人员编制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乡镇(街道)要明确承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机构和专门人员;村居应配备安全生产协管员;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确机构,配备专门工作人员等。
六是加强监管执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法制建设,实施安全生产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规规章衔接融合,实施一体化监管执法;设区的市2019年前至少出台1部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建立以强制性国家、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明确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主体,制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执法计划和现场执法检查方案;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健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装备及现场执法、应急救援用车保障办法,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建立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七是创新风险管控。包括重大风险隐患源头把关的管理创新,对重大安全风险实行“一票否决”;分行业分领域研究制定省级安全风险辨识标准规范、分级管控制度,对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分类、分级管控;重大风险运行全过程监测监控体系创新,实现对全省所有风险源的在线监测、风险预警、应急联动;推进安全发展城市建设,在市县两级开展城市安全风险综合评估,建立城市安全风险分布图;引进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预防的机制创新,按一定比例从保费中提取生产安全事故预防费,专项用于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预防预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制度创新,探索建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现场由政府统一领导、专业部门主导技术方案、专业队伍救援、专业人员参与指挥制度等。
八是创新事故预防。始终紧紧围绕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健全法规、完善机制、确立标准,加强执法、强化整治、落实保障。全面推进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整体方案的实施,将安全生产风险评定为红、橙、黄、蓝4个风险等级并实行分级分类管控,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把隐患治理挺在事故发生前,更加突出预防为主、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
九是强化协调联动。采取政策引导、企业主导、政府补贴等措施,深入推进煤矿水害、矿山采空区、尾矿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消除潜在安全隐患;完善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和船舶生产制造标准,提高安全性能;确定部分综合性医院作为职业病治疗机构,鼓励发展民营职业健康体检机构;扩大职业病患者救治范围,将职业病失能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落实医疗与生活救助措施;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会商工作制度,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实现跨区域协调联动和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建立重点装备物资集约化应急储备库,形成以应急物资储备库和社会资源为支撑、企业储备为补充的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体系。
十是强化科技支撑。支持安全生产领域龙头企业为主,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高危行业的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支持安全技术装备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减免和企业研发分段奖励等财税优惠政策;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制定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构建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一张网四平台”。
十一是强化市场引导。将适合采用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安全生产专项服务,逐步交由安全生产社会服务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投入机制;支持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向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购买技术服务,或开展安全生产委托管理;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机制;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制定我省工伤预防费用使用和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用于开展工伤预防工作。
五、《实施意见》重点解决哪些突出问题
一是解决安全生产责任不清的问题;二是解决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薄弱的问题;三是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不强的问题;四是解决依法监管不严不实不硬的问题;五是解决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六是解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分散、合力不强的问题;七是解决科技支撑、服务保障层次较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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