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厦门市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常态推进机制,引导企业建立以标准化为基础的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全面提升建筑施工企业自主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严格评定标准。明确在厦门市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和纳入施工许可范围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必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并达标,企业必须建立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成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每年开展自评工作,并定期对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强化激励引导。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将作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绩效考核、信用评级、诚信评价、评优评先、投融资风险评估、保险费率浮动等重要参考依据,并计入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有限选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业绩突出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三是加强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应考评施工项目基础台账,结果日常双随机监管执法、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许可等工作,加强对考评结果等级低和不合格企业、项目的安全动态监管,对管理滑坡不再符合达标条件的企业,降低或撤销达标等级,督促整改落实。
四是规范服务市场。严查达标考评、技术服务市场违规行为,引导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在建章立制、员工培训、隐患排查和整改认定、安全条件评审等方面提供服务。(厦门市安监局陈佳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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