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规范执法检查创新智慧监管服务模式的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5-03-20 20:17

一、背景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要求行政机关要大力推进精准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能通过智慧监管等方式的,不得入企实施现场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安委〔2024〕2号)要求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2025年1月召开的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赋能精准执法,通过提高执法质效逐步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推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执法检查机制。《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要求要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赋能精准执法;由执法主体结合企业风险评级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执法检查频次,明确年度执法频次上限。省应急管理厅根据上述部署精神,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关于规范执法检查创新智慧监管服务模式的意见》。

二、目标任务

    进一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强化数字技术赋能,科学细分企业安全风险等级,严格精准监管执法,提高监管执法质量效能加快推动我省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

三、主要内容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规范执法检查创新智慧监管服务模式的意见》主要包含5个方面13项内容:

(一)严格按计划开展执法。要求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计划开展执法检查,计划外检查要按规定报批。利用信息系统对执法检查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前要制定检查方案并报批。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更多采用柔性方式、包容审慎原则执法。

(二)发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项清单。省厅分期发布工贸、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领域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依据。执法人员在检查事项清单范围内开展检查,统一检查标准,提升检查精准化、专业化水平。

(三)研发安全生产人工智能助手。省安科院组织开发“闽企安”安全生产AI助手,向应急部门监管执法人员以及工贸、危化、非煤矿山企业提供人工智能辅助服务。建设安全生产数据库,为用户提供法律法规标准查询、智能问答等服务。开发风险管理码功能,辅助企业进行风险识别,集成安全操作指导、日常巡检记录、隐患内部报告、同类事故警示等多项功能。

(四)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系数制度。创新企业安全生产系数制度,通过“闽企安”辅助采集基础数据,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情况予以量化评估,智能生成企业安全生产系数,作为应急管理部门实施精准监管服务的依据。安全生产系数等级较高的企业,年度内现场检查次数上限在应急管理部规定的上限基础上降低50%,对非高危行业、非重点领域企业推行非现场检查方式。对安全生产系数偏低的企业开展重点检查,实现智慧监管。

(五)推广应用安全生产人工智能助手。在应急管理部门监管执法人员和工贸(小微企业除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中推广使用“闽企安”,并明确了实施步骤。“闽企安”定期汇总各市县所辖企业安全生产系数,纳入地区安全风险指数计算模型

政策咨询电话:执法监督局,0591-8751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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