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0-08-19 08:45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2019年江苏响水“3·21”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2020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两办意见”),着力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系统性安全风险,全面部署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20204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专门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办、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解决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结合我省实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04月,省安办组织成立写作专班,起草《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56日印发征求30个省有关单位和“九市一区”安委会意见,并组织相关部门、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运输和使用企业及专家代表召开修改论证会等,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经省委办公厅法规局前置审核、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实施方案》于2020814日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和特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基础支撑保障、强化安全监管能力等5个方面的内容,共16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相关责任单位。

《实施方案》在认真贯彻落实“两办意见”的基础上,围绕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加快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对安全风险排查、强化源头准入管理、重点环节安全管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等重点措施,进行了细化补充。

(一)强化安全风险排查。明确对省政府确认保留的化工园区,按照“一园一策”严格开展风险排查评估,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凡不符合国家及省要求的,由设区市政府落实取消其化工园区定位等处置工作。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和构成重大危险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工企业,坚持“一企一策”,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

(二)强化源头准入管理。增加落实《福建省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工艺、产能和高风险的化工企业,加快推进28家城镇人口密集区生产企业搬迁关闭等措施。

(三)强化重点环节安全管控措施。明确对新开发、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进行安全性审查和安全可靠性论证。强化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建立设备完整性管理和工艺平稳性管理体系,严格作业安全和变更管理。2020年年底前实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等安全整治措施。

(四)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深刻汲取浙江温岭槽罐车“6·13”爆炸事故教训,明确交通运输、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细化了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等环节防范措施。

(五)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要求高水平建设省级应急救援力量,强化福州江阴、泉州泉港、漳州古雷等重点化工园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依托福建联合石化、中化泉州石化、中海福建天然气等驻闽央企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基地。进一步强化海上危化品应急能力建设,达到陆海统筹、协调发展。开展实训演练,提高区域协同救援能力;推进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南,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意义

“两办意见”专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是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系统性安全风险的重大决策举措。《实施方案》将是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指南和行动纲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则是《实施方案》重要的配套性文件,是提升全行业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

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将进一步提升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推动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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