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507-1200-2019-00027
  • 文号:闽应急〔2019〕24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 生成日期:2019-03-12
  • 有效性: 失效 有效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印发福建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 2019-03-18 09:19

闽应急〔201924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安监)局,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深刻吸取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23”井下重大运输事故教训,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应急厅〔201930号)的要求,我厅制定了《福建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19312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一批违法行为,处罚一批违法企业,推动基层解决执法难度大、安全风险大和部分企业不会查、不想查、不认真查的问题;提升基层执法人员能力和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水平,促进企业主动消除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特大事故,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内容

按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表》(以下简称《专项执法表》,见附件1)明确的执法内容对全省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运输和采空区治理等开展专项执法工作;上级执法部门主动了解下级情况,对下级提供支持,帮下级推动工作;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邀请专家对企业开展指导服务,指导督促企业有效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提高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三、工作分工

省应急管理厅对全省18家重点地下矿山(见附件2)进行执法指导,并会同当地负责直接监管的应急管理(安监)部门对8家单班入井人数30人以上企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安监)部门负责对列入省重点地下矿山的另外10家矿山和单班入井人数10人以上矿山企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其他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由设区市应急管理(安监)局结合实际做出明确规定。无地下矿山的设区市可参照地下矿山模式组织开展露天矿山专项执法行动。

四、工作步骤

(一)企业自查(330日前)地下矿山企业应指定机构和人员,对照《专项执法表》进行自查,认真完善规章制度,完善基础档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组织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人员、资金和期限。

(二)专项检查(430日前)省应急管理厅和有关市、县应急管理(安监)部门严格按照《专项执法表》确定的内容开展执法,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下达执法文书;根据需要,及时发出建议函、警示函、整改督办函。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应由3名以上具备执法资格执法人员和3名专家参加。请有关设区市应急管理(安监)部门于320日前将实施方案和专家信息报送省应急管理厅。

(三)总结提高(510日前)专项执法行动结束后,各级应急管理(安监)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认真研究解决办法。请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安监)部门于510日前将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总结(含采空区治理工作总结)报送省应急管理厅。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执法行为。各级应急管理(安监)部门要做好执法公示,主动公开专项执法行动的内容、依据、结果、监督方式等执法信息,形成社会监督舆论氛围,推动企业主动整改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具体要求,依照法定程序、权限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上级应急管理(安监)部门已抽查的重点地下矿山,下级应急管理(安监)部门不再另行安排专项执法。

(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负有管辖权的应急管理(安监)部门,要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对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下达执法文书,一盯到底,做到闭环管理。对整改难度大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落实防范措施。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执法难度大、安全风险大、基层查不动、解决不了的难题、难以处置的案件等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创新执法方式。要创新执法方式,做到执法与服务结合,开展“说理式执法”,创造公平公正规范透明的执法环境,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执法过程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岗位员工要在场,专家要向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以达到安全生产执法的示范、教育和培训目的;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督促其履职尽责,主动整改消除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规范文明执法,进一步树立安全执法的威信,形成执法的强大威慑力,推动企业安全发展。

(四)强化结果运用。各级应急管理(安监)部门在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企业违法行为符合《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规定的,要按规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通过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企业守法的自觉性。

(五)加强宣传曝光。各级应急管理(安监)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执法行动宣传工作,充分运用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同时,要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安全生产严格执法高压态势。

(六)严格工作纪律。所有参与执法专项行动的工作人员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深入基层现场,坚持原则,敢于发现问题、指出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实效,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附件: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表

2.福建省地下矿山专项执法重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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