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 2021-01-14 11:0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规定进行编制。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从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我厅门户网站(http://yjt.fuj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我厅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我厅办公室联系。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32号楼212室;

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16867

传真:0591-8751971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省委和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修订完善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政务公开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按照“积极、主动、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应急管理重要政策措施和事故灾害预警处置及调查处理等情况;按照便利、实用、有效原则,创新政务公开载体、形式,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严格审查管理。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0年我厅主动公开信息11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 5条,规范计划类信息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64条,其他类信息32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我厅收到依申请公开件4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共办结4件。办结的4件中,1件予以公开,1件属本机关不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完善了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政务公开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范主动公开,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一些时效性强的事项及时更新,并统一对外公开;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决策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到内容更新制度化、资料保管档案化。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坚决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把厅政府网站列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途径,认真落实国务院部署以及省政府要求,对网站政务栏完成改版,并在厅政府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意见箱,持续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等,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等服务功能。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栏、电子触摸屏、微博、微信公众号,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提高公众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厅公开办实时对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厅效能办每年会同公开办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组织管理服务对象对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收集整理意见建议分解到相关处室办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大项13子项

1大项1子项

4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798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5

28

0

行政强制

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2

51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5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判断信息是否公开上把握不够到位;政务公开承办人员政策掌握不全,业务不够熟练等。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规范公开程序,扩宽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尽快建立完善信息公开正面清单,完善监督保障制度,加强培训、检查、考核,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二)全面落实“五公开”健全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各项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能力。

(三)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加强政务平台建设。坚持把厅政府网站作为我省应急管理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建立健全网站日常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本系统政府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20年,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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