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来源:本网 时间: 2014-11-28 10:04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4130)要求,省安监局将今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成立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副主任兼任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其他处室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并通过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部署落实。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201449号)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工作的通知》,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工作及公众期盼,以公开、透明为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明确以行政权力运行、生产安全事故公开、财政资金使用等为重点,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同时,将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绩效评估、年度考核和行政问责范畴,驻局纪检监察室和办公室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发现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文件及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健全工作机制。我局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福建省安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图》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程序和保障监督措施,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每年选派业务骨干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安全及网上行政许可、处罚等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确保工作质量。同时,结合开展规范权力运行活动,先后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意见、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资质认定及复审考核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理、公正文明。


四、加大公开力度。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做到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及时、主动公开。并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一是加强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我局将安全生产信息列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在局门户网站“事故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全面公开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基本情况、处置及督办等信息,满足群众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事故信息报送、调度制度,坚持事故月统计、季通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事故信息报送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和事故举报电话。提高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和完善与渔业、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今年1-10月,全省共挂牌督办21起较大事故,已批复结案14起,追究刑事责任16人,党政纪处理45人,行政处罚13人(企业)每起事故查处情况均要求属地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效发挥事故查处的警示教育作用。二是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加大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人事任免等工作公开力度,特别是行政许可、审批、审核的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及依据、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及时向社会公开,使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所有行政许可、审批、审核项目,一律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一站式受理、限时办结,办理时间严格控制在法定时限的50%以内;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公布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加强网络全程监控,采取时限预警、超时警告、日常考核的办法,实现行政审批全程监督。并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三是加强财务预算和支出公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做到所有行政费用全部纳入预算,夯实预算公开基础,逐步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有步骤地推进“三公”经费支出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局预算决算、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重点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等情况。四是加强中介机构服务信息公开。推进安全监测检验和评估评价等中介服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有关安全生产资质、资格认可,产品安全标志和安全评价结果等中介服务信息,推动中介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


五、拓展公开渠道。我局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大力创新政务公开载体、形式,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一是政府网站。把局门户网站列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途径,持续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意见箱等,有效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等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培训、安全评价、安全检测检验等信息的管理和查询系统建设。今年以来,已收到各类咨询投诉127件,已回复126件,1件正在办理中,保证广大群众从我局网站获取丰富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方便企业和公众进行咨询。二是新闻发布会。我局连续4年在省政府新年首场新闻发布会上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不定期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安全生产热点信息、重要情况,今年以来共举行4场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主动发布安全生产工作、新安法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学习宣贯工作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开展情况。三是其他方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栏、电子触摸屏等形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高公众知晓率;每月4次向省档案局和省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信息,发挥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功能,方便民众及时、完整地获取主动公开信息。


六、严格审查管理。我局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公开范围,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对一些时效性强的事项及时更新,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决策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到内容更新制度化、资料保管档案化。加强网站运行和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凡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坚决不公开,确保公开、保密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今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83条,依申请公开信息255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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