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507-1100-2025-00021
  • 文号:闽应急建议〔2025〕8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 生成日期:2025-03-13
  • 有效性: 失效 有效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9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 2025-03-17 11:43

 

闽应急建议〔2025〕8号

答复类别:A类

 

省消防救援总队

林志国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专职消防队建设的建议》(第1296号)已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省应急厅结合“全灾种、大应急”抢险救援实战需要,加强对全省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总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指导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注重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发展,推动全面构建“上下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高效救援”的应急力量体系。目前,全省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社会应急力量、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不断加强,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支撑协同作用日趋突显。一是组建地方专业应急救援队针对全省灾害事故救援实际,在泉州南安、龙岩上杭、三明沙县分别建设省防汛抗旱区域应急救援中心、矿山应急救援基地、消防救援实训基地,依托相关企业在泉州、漳州、龙岩、厦门组建了危化、矿山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4支国家专业队。印发实施《福建省省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授牌授旗28支省级应急救援队伍2024年,各级统筹投入6.9亿元支持国家队基地建设和装备配备。成立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统筹8架直升机、264架无人机资源在森林火灾、地质灾害等高风险区域网格化布点驻勤。二是夯实基层应急救援基础。积极实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国债项目,总投资6亿元,支持811支基层救援队伍建设。投入4.5亿元、连续三年实施“五个一百”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特别是2024年重点组织各市县防灾减灾应急演练104场,建设基层应急物资储备站100个。依托国家消防救援队伍和相关救援队伍的专业训练场所,授牌12个省级应急救援实训基地,组织各类救援队伍开展联训轮训,县级以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培训率达100%。三是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发展。联合文明办、民政、共青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省应急厅制定了《福建省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推广运用《灾害救援救助平台》,144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地方各级应急力量体系。2024年底,在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有力指导下,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试点工作,细化26类测评指标,2支社会力量分别通过1级、2级队伍测评。四是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健全优化部门、政企、区域、军地、政社五位一体的协同联动机制,省应急厅与江西省应急厅、南昌铁路局、东海救助局、省红十字会、省电力公司、三一重工等单位企业签订了应急救援合作协议,与省内15家央企工程抢险力量进行对接,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与省军区建立了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密切我省军地抢险救灾协联动。五是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福建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落实税收优惠、人身保险、装备提供、业务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措施,支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福建省减灾委员会指导各地将抢险救援人员纳入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理赔范围。2024年省级财政给予接受省级调度参加抗洪抢险的11支社会应急力量700万元救援补助,不断强化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救援行动的正向激励。省应急厅协调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关于做好社会力量车辆跨区域抢险救灾公路通行服务保障工作通知》,为跨区抢险救灾的社会应急车辆提供公路免费通行和优先加油、加水、维修服务保障工作。

下一步,应急管理部门将结合工作职责,继续推动各级支持和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一是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推进泉州、龙岩、三明等区域救援应急救援中心(基地)和航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抓好省级应急救援队伍日常管理和指挥调度,开展全省社会应急力量分类测评。推动无人机、以水灭火装备等新质力量建设。二是开展基层应急救援能力培训。分发挥12个省级应急救援培训基地作用,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技能培训。三是健全应急救援协调机制。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省内有关企业、相关救援队伍和军队等抢险力量协调联络,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对接渠道,优化对接方式,简化对接程序,提高联合救援效率。四是持续提升基层应急能力。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组织公众应急能力培训、基层应急演练,建设基层预警指挥服务站、农村地区微型消防站。

 

领导署名:黄德学

人:韩  

联系电话:0591-87326172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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