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507-1100-2024-00008
  • 文号:闽减明电〔2024〕2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减灾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01-21
  • 有效性: 失效 有效
福建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启动低温天气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 2024-01-21 11:48

闽减明电〔2024〕2号

 

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减灾委

省气象台于1月19日10时发布“低温预警IV级”,据气象预报,21日夜间到23日,全省将有300个以上乡镇气温达到0以下并出现降水。根据《福建省低温天气应急预案》,省减灾委决定于2024年1月21日12时启动低温天气IV级应急响应。请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减灾委、省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准备,细化安排部署防御工作。

 

 福建省减灾委员会

2024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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