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应急提案〔2021〕1号
答复类别:B类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211004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省气象局:
《关于建设气象防灾减灾示范省的建议》(20211004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防灾减灾,气象先行。我省是气象灾害多发频发省份,“十三五”以来,我省有效防御了64场致灾性暴雨过程、8个登陆台风和39个影响台风,转移群众394.92万人次,组织渔船避风28.97万艘次,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与“十二五”时期历年均值相比,“十三五”时期我省受灾人口、倒塌房屋、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下降了32.6%、8.8%、24.2%,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气象部门的精准预报预警和精细指导服务。
建设气象防灾减灾示范省,提高气象对“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将进一步提升我省防汛抗旱和森林防灭火等自然灾害防御与应急处置能力,为我省实现高质量发展超越发挥积极的作用。
我厅将从本厅职能出发,继续加强与气象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与联系,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省气象局推进气象防灾减灾示范省建设,为我省气象灾害防御与应急管理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领导署名:刘 琳
联系 人:郑小平
联系电话:18905009535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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