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安委督〔2019〕4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
4月5日18时37分许,由大田开往三明的闽GY2201中巴车与闽G56659重型半挂牵引车在三元区中村石马甲隧道相刮,造成3人死亡、5人轻微伤的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根据《福建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闽安委〔2019〕3号)、《福建省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暂行规定》(闽政办〔2016〕142号)有关规定,省政府安委会决定对你市这起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你市要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严肃处理,并研究防范整改措施。按照有关规定,道路运输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你市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0日,同时将延长期限批准函抄送省安办。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以你市安委会文件报省安办征求意见后,由你市政府负责批复结案并尽快向社会公布。
事故调查报告及市人民政府批复意见应及时报省安办备案。对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请你市在结案后一年内组织开展评估,评估情况要及时报省安办并向社会公开。
联系人及电话:曾华扬,0591-87501892。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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