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507-1200-2026-00036
  • 文号:闽应急建议〔2026〕18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 生成日期:2026-05-07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2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 2026-05-18 10:19

闽应急建议〔2026〕18号

答复类别:A

省司法厅:

陈照斌代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行“教育优先”柔性执法模式,进一步优化我省民营营商环境的建议》(第1524号)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全省应急管理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在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的基础上,主动对标高质量发展对安全监管提出的新要求,推行教育引导在前的柔性执法模式。2025年3月,我厅印发《关于规范执法检查创新智慧监管服务模式的意见》(闽应急规〔2025〕1号),创新企业安全生产系数制度、推行非现场检查模式,研发推广“闽企安”安全生产人工智能助手、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标准查询和智能问答等便捷服务,推动智慧监管与柔性服务深度融合,从制度层面为落实教育引导在前的柔性执法模式提供了省级规范。

在我厅统筹指导下,各地应急管理部门立足辖区监管实际,围绕柔性执法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厦门市应急管理局率先出台柔性执法指导意见,细化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的适用规则,已依法对符合条件的6家企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福州市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11月印发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明确17项不予处罚事项,并逐项细化适用情形与裁量基准;莆田市应急管理局创新构建“智能式+说理式+清单式+帮扶式”四式联动执法模式,实现执法规范度、企业满意度双提升。

目前,为统一执法标准、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我厅已启动《福建省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制定工作,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吸收各地实践经验,依法筛选确定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事项,为全省提供清晰统一的柔性执法指引。下一步,我厅将加快推进《清单》草案的编制,开展执法模式创新,推行合规指导前置等服务型执法举措,深化说理式执法,规范落实“首违不罚”的法定要求,以规范精准、宽严相济的执法推动我省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安全屏障。

领导署名:黄德学

联 系 人:刘志杰

联系电话:0591-83317678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6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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