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507-3000-2026-00004
  • 文号:公告2026年第2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 生成日期:2026-01-08
  • 有效性: 失效 有效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撤销詹王政等五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公告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 2026-01-08 16:04

2026年第2号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关于福建三明广丰矿业有限公司水井坑煤矿“8·21”较大瓦斯爆炸事故结案的通知》(矿安闽〔2025〕82号),詹王政对福建三明广丰矿业有限公司水井坑煤矿“8·21”较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王炳城、吴伯乐、郑泱硕、何祖彬等四人对福建三明广丰矿业有限公司水井坑煤矿“8·21”较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负直接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詹王政、王炳城、吴伯乐、郑泱硕、何祖彬等五人所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詹王政在受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期间,不得再次申请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特此公告。

 

附件: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撤销《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有关情况表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6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撤销《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有关情况表

 

序号

姓 名

考核合格证号

人员类型

行业类别

备注

1

詹王政

350481198005××××18

主要负责人

煤矿企业(井工煤矿

矿长)

 

2

王炳城

350627198101××××14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煤炭生产经营单位

 

3

吴伯乐

350783198109××××1X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煤炭生产经营单位

 

4

郑泱硕

352601197308××××18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煤炭生产经营单位

 

5

何祖彬

362131197808××××3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煤炭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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