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应急〔2025〕83号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有关中、高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各相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5年福建省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控制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闽应急〔2025〕53号)部署要求,定于11月中旬举办决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福建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福建省技工教育中心、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管理委员会、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技师学院、福建省技师协会。
(三)技术支持单位
育见未来(福建)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敏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决赛时间和地点
(一)决赛时间:2025年11月14-17日。
(二)决赛地点:中共三明市委党校(三明市沙县区生态新城金桥南路7号)。
(三)报到时间:2025年11月13日全天。
(四)报到地点:中共三明市委党校(三明市沙县区生态新城金桥南路7号)。
三、竞赛组织
(一)竞赛分组
竞赛分为两个赛道,分别为职工组(A赛道)和学生组(B赛道)。
1.职工组:无人机驾驶行业企业相关工作经历的从业人员和中职(技工院校)教师;
2.学生组:省内中职(含技工院校)等院校在籍学生。
(二)各组别参加决赛选手名额
1.职工组:35人,其中行业企业职工13人、中、高职学校教师13人、技工院校教师9人;
2.学生组:31队(中、高职学校22队,技工院校9队)。
四、表彰奖励
(一)职工组(个人赛)
1.对决赛总成绩第1名选手颁发金牌,第2名选手颁发银牌,第3名选手颁发铜牌;设置优胜奖若干名,优胜奖原则上不超过参赛选手总数的20%(最多不超过前10名)。
2.获得决赛第1、2名选手,向省人社厅申报“福建省技术能手”;对获得第1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本职业高级技师技能等级;对获得第2-10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本职业技师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为高级技师。选手在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竞赛中只能晋升一次。
3.获得决赛金、银、铜牌的选手,分别给予奖金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
(二)学生组(双人赛)
1.对决赛总成绩第1名的两位选手颁发金牌、第2名的两位选手颁发银牌、第3名的两位选手颁发铜牌;设置优胜奖若干名,优胜奖原则上不超过参赛选手的20%(最多不超过前10名共20位选手)。
2.对决赛获得第1-3名参赛选手的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老师”证书。
3.获得决赛金、银、铜牌的选手,每队分别给予奖金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
(三)其他事项
1.决赛理论或技能成绩不合格的(含职工组和学生组)不予参评以上各奖项。
2.职工组、学生组选手决赛理论和技能操作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且未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可认定为本职业的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
3.学生组(双人赛)两名选手必须为同一所学校在籍学生,不得跨校组队。
4.学生组(双人赛)每队限报1名指导老师。
5.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名义,由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代章形式颁发。
竞赛结果以组委会名义、省应急厅代章形式公布(含获奖证书)。
五、联系方式
(一)请各部门于11月5日前将《参赛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发至电子邮箱:fjszypxzx@163.com。联系人:唐嘉欣、蔡绮雯,联系方式:0591-87629589、0591-87813767。
(二)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决赛参赛人员及参赛选手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等,由派出单位承担。
 
附件:1.2025年福建省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控制职业技能大赛赛项日程安排表
2.2025年福建省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控制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名单
3.参赛人员信息汇总表
4.福建省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控制职业技能大赛技 术文件
5.关于开展2025年福建省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控制职业技能大赛赛前集训的通知
6.福建省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控制职业技能大赛样题
7.“2025年福建省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控制职业技能大赛”理论题库
8.起飞前检查清单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