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507-3000-2022-00047
  • 文号:闽应急建议〔2022〕6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 生成日期:2022-04-24
  • 有效性: 失效 有效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1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 2022-04-29 16:43

闽应急建议〔20226

答复类别:B       

 

郭清华、周锦忠、黄碧瑛代表

《关于企业安全监管与建设发展的几点建议》(第151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石化行业的快速发展,石化产业已成为我省支柱产业,近年来我厅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简化行政许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全力推动我省化工行业安全发展。

一、关于危化品安全行政许可的相关事项

(一)简化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一是简政放权。除剧毒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跨设区市的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省厅负责外,我省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主要由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承担,并将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除剧毒品生产外的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委托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实施。二是简化安全许可程序。企业仅为了适应市场变化,调整产品结构如型号、产品系列改变等,符合相关规定的,可采用专项安全评价的方式,办理变更许可。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的相关规定,明确针对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不扩大生产能力、在原址利用原生产装置新增产品,或者改变工艺技术的情形,可对该生产装置或工艺技术进行专项安全评价,并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按要求向原实施机关提出变更申请,提交安全评价报告及整改认定报告。三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精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行“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减证便民”,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升办事效率。

(二)关于省危化品“禁限控”目录。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国务院办公厅在全国开展了为期3年的危化品综合治理,其中第16项任务要求各地制定危化品“禁限控”目录,严格安全准入。省应急厅、发改委、工信厅、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福建省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从源头上防范重大安全风险。该目录是禁止、限制和控制高风险危化品建设项目落地我省的指导性文件。因此,使用化学品不在“禁限控”目录中,风险等级不变的情况下,如涉及新建、改建和扩建危化品生产储存项目,仍应按规定办理安全审查手续

二、关于企业隐患整改问题。为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的教训,国务院安委会开展了危化品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其中明确“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控制室、交接班室是企业人员相对密集的场所,爆炸性化学品、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存在火灾爆炸危险,一旦发生事故易引发群死群伤。涉及爆炸性化学品为强制性规定,对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确需布置的,企业可按现行规范进行抗爆设计,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有资质设计院结合企业实际设计,制定“一企一案”。

三、关于安全检查频次等问题。一是分类分级监管。我厅制定了安全生产权责清单,明确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事项和执法主体。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均制定年度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省、市、县各层级重点检查企业名单,各级重点执法对象不重复,避免重复性检查给企业带来困扰。二是规范专家检查。更新了全省危化品安全专家库,结合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对专家进行有针对性培训,进一步规范专家检查工作。三是分类指导。根据应急部的部署,我厅持续开展硝酸铵、光气化、硝化、氟化等高危企业的专家指导服务,组织同行业专家精准指导,制定“一企一策”。四是建立危化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全省130家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已全部接入。企业每日在系统上进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上报自查自纠隐患,及时消除各类报警,形成线上线下监管合力。五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推进企业自主创建危化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推动企业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风险管控双预防机制,鼓励企业深入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四、关于化工园区规划和公共配套设施。为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实施方案》,明确“建立发改、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参与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协调沟通机制;涉及化工行业的设区市政府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和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科学设置化工园区”。近期工信部等六部委出台了《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化工园区规划、选址、安全控制线规划、外部周边防护距离和园区配套设施等相关规定,我厅将配合省工信等部门,推动我省实施细则的制定和落实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落实应急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强化负有危化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联动,进一步简化危化品安全行政许可,精准监管执法,推进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推动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我省化工行业高质量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省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邱美辉

联 系人:林晓沨

联系电话:0591-87302131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242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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