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应急提案〔2020〕4号
答复类别:A
施忠旗委员:
《关于建立应急救援站的建议》(提案编号:20201239)收悉。由我厅与省消防救援总队分办。现依据我厅职能答复如下: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政府统一领导,以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交通、水利、住建、医疗等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社会应急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自机构改革以来,我厅结合职能任务,积极推进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灾害事故。一是指导规范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健全应急协同联动机制。2019年,我厅对全省防汛抗旱、道路交通、危化品、矿山等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进行普查分类建档,汇总完善省、市、县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协同联络机制,统一协调指挥调度,提高应急响应效率。二是开展应急实战演练,提升协同处置能力。2019年,我厅牵头组织在三明、宁德、南平市举办了3场省市县联动的应急救援演练,有效提升了政府部门、企业和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联合处置重特大灾害事故的能力。三是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自救互救能力和参与意识。结合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作用,加大灾害事故应对和提升公民自救互救能力的宣传教育力度。2019年5月12日,省减灾委、省应急厅、省广播影视集团共同开展了“5·12”防灾减灾日现场应急演练暨福建省百场千人应急培训活动启动仪式、防灾减灾论坛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多形式多角度向全民普及防灾减灾常识和技能。
您的建议客观分析了我省应急救援存在的问题,对合理规划应急救援力量布局、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宣传普及教育等多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很有参考借鉴意义,我们将认真予以研究。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统筹推进应急救援力量发展,有效提升应急救援响应处置能力,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是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发展。着眼“全灾种、大应急”要求,优化全省应急资源布局,重点加强省、市、县消防、抗洪抢险、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扶持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加强政策支持保障,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救援。二是推进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站所建设。目前,我省未专门设立应急救援站,但各乡镇(街道)基本设置了消防站所。我厅将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指导各地开展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达标建设,有效带动乡镇(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多元基层消防力量发展。三是加强应急预案演练。2020年我厅将牵头组织开展4场省市县及部门联动的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完善协同机制,提升各级联合应对重特大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开展安全宣传。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八闽安全发展行”等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知识竞赛、科普宣传、应急演练等“五进”系列活动,全面提升公众安全避险意识、防灾减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刘 琳
联 系 人: 韩 勇
联系电话:0591-87326172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