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507-2500-2019-00133
  • 文号:闽应急函〔2019〕371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 生成日期:2019-12-30
  • 有效性: 失效 有效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建设情况的函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 2020-01-02 09:13

闽应急函〔2019371

 

 

省司法厅:

根据贵厅《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函》要求,现将我厅法治建设情况报送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组织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实施方案》,根据《福建省安监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制定了《福建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闽应急〔201850号),通过责任制考核、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审批检查、规范性文件和执法案卷合法性审查等方式,对法治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落实。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邀请福州大学叶先宝副教授和省委党校王力平副教授分别作了两期法治专题讲座,同时将法治建设情况作为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修订了《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权责清单》,明确184项权责事项,报经省审改办审查后联合公布,并据此抓好落实。二是梳理编制了《2019年福建省省、市、县级应急管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明确行政审批36项,公共服务事项15项,正报请厅长办公议研究。三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梳理“互联网+监管”目录清单(共56项)、“互联网+监管”检查实施清单(共17项)。四是简化办事程序,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实行承诺制,将网上审批办理流程压缩至三个环节,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50%,将采掘施工企业、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及延期两项许可委托设区市一级实施,取消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甲、乙级分级设置、分级审批的规定,新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已入驻福建省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

(三)完善落实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明确了法律顾问职责、工作程序及兼职法律顾问各项规定。继续聘任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6名律师作为我厅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重大经济活动和行政诉讼提供法律服务。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对行政处罚案件、重大合同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共审查规范性文件8件、行政处罚案件3件、经济合同15件。

(四)严格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19年,我厅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行政应诉2起。行政复议中1起我厅作为复议机关,依法在规定时限内在行政复议平台中办理;1起我厅作为被申请人,严格根据省司法厅的要求提交各类文书。行政诉讼中已经法院判决2起均胜诉,我厅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制度,2起行政诉讼均为我厅负责人出庭应诉。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编制了《福建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后执行,各处室及执法总队严格依据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活动。二是开展案卷抽查,联合驻厅纪检组对业务处的检查执法案卷进行监督抽查,抽查情况要求限期整改,督促抓好整改落实。三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制定了重大案件审理会议制度。探索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明确了本部门年度重点监管对象。四是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转发了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明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共同做好普法工作。五是联合省司法厅组织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并组织执法资格考试,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执法水平,确保持证执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职能发生重大变化,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较为分散,有关配套法律法规政策不完善,需要作进一步梳理、健全;二是机构改革仍在推进中,安全生产执法队伍还未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还有待加强;三是法制机构建设薄弱,目前全省过半的设区市级和绝大多数的县级应急部门没有专门的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等执法监督机制在基层得不到有效落实;四是执法人员变动大,监管执法力量和执法经验不足,科技、装备在执法中的应用比较欠缺。

三、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推动完善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组织修订《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加强与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加强法律体系建设。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梳理,组织编制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汇编。启动《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程序,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做好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开展法律顾问合同竞争性磋商。三是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修订《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审查,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工作。四是持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动态梳理完善权责清单,持续推进“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和审批制度改革,制定省、市、县级应急管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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