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减办〔2019〕5号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减灾委,省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19 年10 月13 日是第30 个国际减灾日,主题是:加强韧性能力建设,提高灾害防治水平。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 年国际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灾办发〔2019〕14 号)要求,现就做好国际减灾日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加强韧性能力建设,提高灾害防治水平”主题,
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定位新要求。2018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专题研究提高我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问题。会议强调,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关系国计民生,要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各级减灾委员会、省减灾委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自然灾害防治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国际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加强韧性能力建设,提高灾害防治水平”主题,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以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安排部署,营造全民参与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基层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提高基层抵御灾害能力
各级减灾委员会、省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我省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减办〔2019〕3号),加强基层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公众覆盖面。要加强各类防灾减灾救灾资源统筹和力量整合力度,推动应急救援资源下沉,支持和推动全省各地深入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和示范社区创建等工作,夯实基层减灾工作基础。
三、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提高基础设施承灾
能力
城乡设防水平低,是当前我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突出短
板。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灾害多发频发,经常造成道路、电力、通信、供水、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损坏,导致基本公共服务中断,并影响抢险救援、生活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级减灾委员会、省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福建省“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要求,进一步抓紧抓实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点工程建设各项工作,建设韧性城乡,提高基础设施承灾能力。要加快受灾损毁基础设施的修复和倒损民房的重建,加大农村危房改造、中小学校校舍加固、多灾易灾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以及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等工作力度,提高抗灾设防水平。
四、加大科普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针对公众防灾减灾意识不强、自救互救能力不足,各级减灾委员会、省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国际减灾日,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面向社会公众普及洪涝、台风、地震、风雹、地质、森林火灾、生物、生态环境等各类灾害以及生产安全、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推动防灾减灾科普宣教进教材和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在灾害频发多发地区,组织群众经常性开展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逃生避险演练,熟练掌握应急避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做好灾害防御工作
当前,全省自然灾害风险总体平稳,但部分地区在秋季台风、洪涝和地质灾害等方面,仍面临较大风险和挑战;部分地区森林火险等级较高。各级减灾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及时关注各有关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切实做好可能发生的各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福建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