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507-1200-2025-00010
  • 文号:闽应急函〔2025〕5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 生成日期:2025-01-17
  • 有效性: 失效 有效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同意三明市应急管理局清流安全生产理论考试点并网的函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 2025-01-24 09:38

闽应急函〔2025〕5号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你局申请,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考试中心分别202452211月14日三明市应急管理局清流安全生产理论考试点地址:三明清流县龙津镇常春街89号清流县高级职业中学实训楼三楼进行现场验收与整改后现场复核,并提出整改意见。该理论考试点多次整改后,验收组2025115确认整改合格,认定该理论考试点符合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应急〔2020〕2号)关于印发<福建省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考核信息系统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应急202385号)及省安科院《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考试点建设标准和验收评审表(试行)的通知》(闽安科考试〔2020〕4号)标准要求。经研究,同意你局清流安全生产理论考试点并网运行。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