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507-1200-2025-00010
- 文号:闽应急函〔2025〕5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 生成日期:2025-01-17
- 有效性: 失效 有效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同意三明市应急管理局清流安全生产理论考试点并网的函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 2025-01-24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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