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507-1200-2024-00068
  • 文号:闽应急函〔2024〕143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 生成日期:2024-11-05
  • 有效性: 失效 有效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同意漳州市应急管理局新建考试点计划以及新增考试项目的复函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 2024-11-19 11:37

 

闽应急函〔2024〕143号

 

 

漳州市应急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新建考试点计划以及新增考试项目的请示》(应急〔202460)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应急2020〕2号)规定,原则同意你局在漳州市芗城区三宝金属物贸城新建一个煤气作业实操考试点,在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现考试点)内新增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加氢工艺、聚合工艺、氧化工艺、磺化工艺和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等5个操作项目和登高架设作业、烟花爆竹储存作业实操考试项目

二、新考试点和新增建设实操考试项目应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及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宣教〔2014〕139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应急〔2020〕2号)及省安科院《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考试点建设标准和验收评审表(试行)的通知》(闽安科考试〔2020〕4号)标准要求进行建设,避免低水平建设,防止考试虚拟化。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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