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507-1200-2023-00101
  • 文号:闽安委督〔2023〕9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3-12-05
  • 有效性: 失效 有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泉州鲤城“12.1”市政污水管道淹溺事故)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 2023-12-05 17:11

闽安委督〔2023〕9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31211510分许泉州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内沟河水质提升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江西赛得利管道有限公司3名工人在鲤城区西湖街一污水管内进行清障作业时,遇到污水管内水位突然上升,导致3名工人淹溺死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闽政〔2010〕22号)和《福建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闽安委〔2019〕3号)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安委会决定对该起较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严格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组织有关部门抓紧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建议。事故调查报告(初稿)以你市政府安委会文件省安办审核,经由你市政府批复后,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及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省安办。你市在结案后一年内要组织开展评估,评估情况要及时报省安办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及电话:林文元059187802321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12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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