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507-1200-2022-00102
  • 文号:闽安委督〔2022〕5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2-08-16
  • 有效性: 失效 有效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宁德福安“7.31”道路交通事故)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 2022-08-17 17:55

闽安委督〔20225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2731日,你市福安市原公路县道黄后线与韩赛快速通道交汇处发生一起在建道路交通事故一辆重型吊车(闽J62518)失控后碾压一小型轿车(闽JZV316),造成6人死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闽政〔201022号)、《福建省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暂行规定》(闽政办〔2016142号)和《福建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闽安委〔20193号)有关规定,省政府安委会决定对该起较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严格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组织有关部门抓紧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初稿)以你市政府安委会文件报省政府安办审核后,由你市政府批复,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及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省政府安办。你市在结案后一年内要组织开展评估,评估情况要及时报省政府安办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及电话:陈福明,059187557360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81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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