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507-1200-2022-00055
  • 文号:闽应急函〔2022〕100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 生成日期:2022-05-07
  • 有效性: 失效 有效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函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 2022-05-18 15:54

闽应急函〔2022100

 

 

 

福建天华工贸有限公司

2022427日,我厅组织开展工贸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2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闽安委〔20192号)和《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应急厅办〔202169),经研究,决定对你公司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一、重大隐患内容

(一)砂光工艺未采取火花探测消除措施;

(二)旋风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但未采取防范点燃源措施。                       

二、整改期限

2022617日前。

三、督办要求

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的规定,你公司2重大隐患,属于粉尘专项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你公司应当立即对重大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加快隐患治理,尽快消除事故隐患,严防治理过程发生事故。

四、协调督办单位

    (一)请政和应急管理局督促企业抓紧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治理方案,明确责任、措施、资金、进度和预案,加强隐患治理跟踪督导协调。

(二)隐患治理完成后,由政和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确认,并报省应急厅核销。

联系人:杨飞,联系电话:0591-87660831,电子邮箱:fjsyjtjcc@126.com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25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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