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507-1200-2021-00126
  • 文号:闽应急函〔2021〕285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 生成日期:2021-11-01
  • 有效性: 失效 有效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函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 2021-11-03 09:12

闽应急函〔2021285

 

福建省大田县华太铁矿深加工有限公司:

20211026日,省安办组织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发现你公司尾矿库存在1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闽安委〔20192号),经研究,决定对你公司相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一、重大隐患内容

选矿产生的废水排入库内,导致库内水位超高。

二、整改期限

    2021115日前。

三、督办要求

     你公司应当立即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加快隐患治理,尽快消除事故隐患,严防治理过程发生事故。

四、协调督办单位

    (一)请大田县应急管理局督促企业加快隐患治理。

    (二)隐患治理完成后,由三明市应急管理局组织验收确认,并报省应急厅核销。

    联系人:李家宝,联系电话:0591-87511194,电子邮箱:fjsyjtqht@163.com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111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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