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安委函〔2021〕3号
三明市、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委会:
根据应急部危化监管一司《关于督促整改氟化工企业专家指导服务有关问题的函》《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闽安委〔2019〕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永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邵武分公司的两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一、隐患内容
(一)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1名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考核合格。
(二)福建永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邵武分公司制酸车间3台换热器周边、电子级氢氟酸车间2#AHF原料槽围堰外侧屏蔽泵与阀组等处未设置氟化氢有毒气体报警仪。
二、整改期限
2021年12月31日前。
三、督办要求
请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督促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督促福建永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邵武分公司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治理方案,明确责任、措施、资金、进度和预案,加快整改治理进度,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尽快消除隐患。
(二)加强隐患治理跟踪督导,严防治理过程发生事故。
(三)治理完成后,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确认,并报省安办核销。
联系人:林晓沨,联系电话:0591-87302131,13960813232,电子邮箱:fjajjgsc@126.com。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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