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507-1200-2021-00042
  • 文号:闽安委办〔2021〕18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 生成日期:2021-04-16
  • 有效性: 失效 有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三明市尤溪县“3·28”较大事故的警示通报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 2021-04-19 09:36

闽安委办〔202118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3281705分许,三明市尤溪县洋中镇立丰再生纸厂发生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该厂于2021319日因私设暗管排污,被尤溪县生态环境局责令停产并查封,于328日发生中毒死亡事故。

事故发生以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长王宁,省委常委、秘书长、副省长郑新聪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风险隐患排查,切实堵住安全漏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省政府安委会对三明市人民政府下达了《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闽安委督〔20218号),要求依法依规组织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413日省政府安委会成员(扩大)会议以及414日省安办召开的吸取事故教训遏制重特大事故视频会精神,切实防范各类工贸事故重复发生,省安办决定对该起较大事故进行警示通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强化政府监管职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坚决迅速,责任上要压紧压实,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要统筹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各级应急、工信和商务等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举一反三,持续深入开展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有限空间和涉氨制冷等专项整治,做到“工人三班倒、班班见领导”,把住检维修、动火作业、新工人培训上岗等重点环节。要认真吸取同类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辨识和现场安全管理,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推动企业真正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以保安全、保稳定的实际成效迎接建党100周年。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4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