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507-1200-2021-00005
  • 文号:闽应急函〔2021〕26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 生成日期:2021-01-26
  • 有效性: 失效 有效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函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 2021-02-04 09:05

闽应急函〔202126

 

永春县铅坑石灰岩矿:

    2021122日,我厅组织岁末年初和省两会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你公司铅坑石灰岩矿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闽安委〔20192号),经研究,决定对你公司相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一、重大隐患内容

一级负荷未采用双回路或双电源供电。

二、整改期限

    2021222日前。

三、督办要求

    你公司应当立即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加快隐患治理,尽快消除事故隐患,严防治理过程发生事故。

四、协调督办单位

    (一)请永春县应急管理局督促企业抓紧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治理方案,明确责任、措施、资金、进度和预案,加强隐患治理跟踪督导协调。

    (二)隐患治理完成后,由泉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验收确认,并报省应急厅核销。

    联系人:李家宝,联系电话:0591-87511194,电子邮箱:fjsyjtqht@163.com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11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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