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应急函〔2021〕26号
永春县铅坑石灰岩矿:
2021年1月22日,我厅组织岁末年初和省两会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你公司铅坑石灰岩矿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闽安委〔2019〕2号),经研究,决定对你公司相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一、重大隐患内容
一级负荷未采用双回路或双电源供电。
二、整改期限
2021年2月22日前。
三、督办要求
你公司应当立即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加快隐患治理,尽快消除事故隐患,严防治理过程发生事故。
四、协调督办单位
(一)请永春县应急管理局督促企业抓紧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治理方案,明确责任、措施、资金、进度和预案,加强隐患治理跟踪督导协调。
(二)隐患治理完成后,由泉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验收确认,并报省应急厅核销。
联系人:李家宝,联系电话:0591-87511194,电子邮箱:fjsyjtqht@163.com 。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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