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安委〔2020〕1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安委会,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0月22日下午,厦门市思明区台湾山庄一别墅楼在装修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违规操作导致三楼阳台坍塌,造成正在作业的3名工人被压死亡;10月24日上午,宁德市沙程镇一艘运沙船(福兴号588号)停在小元当方向海面上自行检修过程中,因船上钢丝绳断裂,四名船员落水,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经多方部门会商认定该事故船舶为“三无船舶”,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故发生后,省领导高度重视,王宁省长、赵龙常务副省长、李德金副省长、崔永辉副省长作出批示,要求相关地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引以为戒,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排查隐患,压实责任,堵塞漏洞。这两起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再一次暴露出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盲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打非治违”监管执法不严格,房屋建设和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保持警醒,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具体部署和于伟国书记、王宁省长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针对秋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和各地工作薄弱点,强化抓落实、补短板、排隐患、堵漏洞,决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扛起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顺利圆满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重大政治责任,以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二、汲取事故教训,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把握工作重点,掌握特点规律。要持续开展房建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深基坑安全隐患和队伍管理,严防坍塌等事故;针对第三季度我省海上渔业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情况(8月底以来,连续发生4起涉及我省渔业船舶的较大以上事故,共造成27人死亡和失踪),有关部门要深刻剖析原因,补齐短板漏洞,严格落实各类船舶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船舶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整治涉渔“三无”船舶等专项行动,压实海上渔业安全基础工作。要强化重点船舶和重点水域的安全监管、整治防控、宣教警示,严厉打击非法采运海砂行为,切实减少海上渔船碰撞、自沉等事故发生,坚决遏制海上渔业生产安全事故上升势头。
三、动真碰硬,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以及10月23日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要求,突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建筑施工、渔业船舶、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关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高层建筑、城镇燃气等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加大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灾害威胁严重的地区和企业单位的排查整治、监管执法力度。对排查出的所有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零容忍”,敢于动真碰硬,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必要时予以挂牌督办。
四、抓实抓细,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各级各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一抓到底、见底清零”,要认真落实监督、问题隐患、整改、验收、执法、问责“6个清单”和“一县一册、一企一档”要求,实现动态闭环管理。要坚决把查大风险、除大隐患作为重中之重,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单位,深查、细查、严查,全面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厦门市、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委会要按照规定,书面向省人民政府安委会报告事故情况并反思问题教训。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