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507-1200-2020-00075
  • 文号:闽安委函〔2020〕4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 生成日期:2020-09-10
  • 有效性: 失效 有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函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 2020-09-21 09:57

闽安委函〔20204

 

三明市安委会: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闽安委〔2019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一、隐患内容

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氨氧化和硝铵工段控制室在装置区,存在重大隐患。

二、整改期限

20201231日前。

三、督办要求

请三明市安委会督促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落实整改,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治理方案,明确责任、措施、资金、进度和预案,加快整改治理进度,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尽快消除隐患。

(二)加强隐患治理跟踪督导,严防治理过程发生事故。

(三)治理完成后,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确认,并报省安办核销。

联系人:周胜,联系电话:0591-87557048,电子邮箱:fjajjgsc@126.com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91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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