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安委函〔2020〕5号
漳州市安委会:
2020年9月8日,省应急厅在你市辖区内的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闽安委〔2019〕2号),经研究,决定对该公司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一、重大隐患内容
(一)炼铁厂水泵房过滤器边的地下有限空间未辨识。
(二)10万煤气柜地下室未列入辨识台账,现场未采取防止人员进入的管控措施。
(三)现场5万煤气柜边水处理区域未进行有限空间辨识。
上述3条,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的规定,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属有限空间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整改期限
2020年11月6日前。
三、督办要求
由漳州市安委会督促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抓紧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明确责任、措施、资金、进度和预案,加快整改治理进度,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尽快消除隐患。
(二)加强隐患治理跟踪指导,严防治理过程发生事故。
(三)治理完成后,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确认,并报省安办核销。
联系人:杨飞,联系电话:0591-87660831,电子邮箱:fjsyjtjcc@126.com。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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