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507-1200-2019-00098
  • 文号:闽安委函〔2019〕7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 生成日期:2019-09-24
  • 有效性: 失效 有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函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 2019-10-08 15:32

闽安委函〔20197

 

泉州市安委会:

2019919日,省应急管理厅赴永春县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执法检查,发现永春县印石山采石场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闽安委〔20192号),经研究,决定对该企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一、重大隐患内容

部分台阶高度超过设计要求。

二、整改期限

20191130日前。

三、督办要求

由泉州市安委会督促永春县印石山采石场,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闽安委〔20192号)要求,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抓紧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治理方案,明确责任、措施、资金、进度和预案,加快整改治理进度,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尽快消除隐患。

(二)加强隐患治理跟踪督导,严防治理过程发生事故。

(三)治理完成后,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确认,并报省安办核销。

联系人:林剑峰,联系电话:0591-87722830,电子邮箱:fjsafetyks@163.com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92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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