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经各园区自评、设区市初审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专家抽查复核、部门研讨,现将三明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明溪县工业集中区、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大路口片区、三明市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等4家拟提升安全等级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拟定安全风险等级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或有异议,请及时向省安办反映。
公示期限: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9日。
受理电话:0591-87557048(含传真)。邮箱:fjajjgsc@126.com.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三明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等4家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和评估分级表
序号 |
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 |
安全风险等级 |
1 |
三明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 |
C |
2 |
明溪县工业集中区 |
C |
3 |
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大路口片区 |
C |
4 |
三明市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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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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