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6号
依照《福建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定级实施办法(试行)》(闽安委办〔2022〕2号)的规定,经过企业自主创建、自评、自愿申请,福建省烟草公司莆田市公司、福建省泉州美岭水泥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通过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组织的评审,经我厅网上公示后,确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公告。
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在有效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评审弄虚作假、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等情况,可来信或电话反映,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称号。
联系人:刘庄娴,电话(传真)0591-87529935;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1号楼;邮编:350001。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总第五十六批)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0月8日
附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总第五十六批)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类型 |
评审单位 |
申请行业 |
1 |
福建省烟草公司莆田市公司 |
初次申请 |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烟草(烟草制品批发) |
2 |
福建省泉州美岭水泥有限公司 |
复评申请 |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建材(水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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