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1月全省事故统计分析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18-12-10 16:56

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大事故同比实现“三个继续下降”,尤其是较大事故大幅度下降。1-11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578起、死亡832人,同比减少60起、104人,分别下降3.7%11.1%,其中:较大事故11起、死亡44人,同比减少10起、37人,分别下降47.6%45.7%;无发生重大事故。具体分析如下:

一、全省安全生产的主要特点

(一)大多数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减少。除水上事故以及煤矿、建筑施工、冶金机械八行业等行业领域略有上升,通用航空发生1起一般事故外,其余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同比下降;铁路交通、民航飞行以及煤矿、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未发生较大事故,农业机械、烟花爆竹未发生事故。具体是:工矿商贸事故226起、同比上升4.6%,死亡228人、下降3.8%,其中,较大事故3起、死亡11人,同比减少7起、26人,分别下降70.0%70.3%{其中:煤矿事故2起、同比持平,死亡2人、增加1人;非煤矿山事故7起、死亡10人,同比减少6起、5人,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同期无发生;建筑施工事故81起、死亡86人,同比增加4起、1人,分别上升5.2%1.2%,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5人,同比减少2起、4人(其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事故31起、增加4起,死亡30人、减少1人,无较大事故,同比减少1起、3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3起、同比持平,死亡2人,减少2人;冶金机械八行业事故53起、死亡51人,同比上升20.5%13.3%,无发生较大事故,同比减少3起、11人;工商贸其他事故80起、同比上升3.9%,死亡77人、下降11.5%,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3起、14人};道路运输事故1299起、死亡539人,同比下降4.4%15.3%,其中较大事故3起、死亡9人,同比减少6起、22人;水上交通事故5起、同比持平,死亡15人、减少1人,其中较大事故3起、增加1起,死亡13人、同比持平;铁路交通事故30起、死亡24人,减少3起、1人;民航飞行事故1起、死亡1人,同期无发生;渔业船舶事故7起、死亡16人,减少13起、4人,其中:较大事故2起、死亡11人(其中东山“7·2”事故正按规定程序核销),同期无发生。

(二)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除龙岩市事故死亡同比上升外,其余地区事故死亡同比下降,厦门、泉州、三明、南平、宁德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等6个地区未发生较大事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海上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5-10月,全省沿海共发生较大以上水上事故5起、死亡(含失踪)24人,占今年全省较大事故总量的45.5%54.5%。其中:渔业船舶发生2起较大事故、死亡11人;水上交通发生3起较大事故、死亡13人。此外,111日发生“闽晋渔05788”轮触礁的较大涉险事故,涉险人数达20人。

(二)个别行业领域事故上升。1-11月,煤矿、建筑施工冶金机械八行业事故死亡同比上升,其中:煤矿死亡2人,增加1人;建筑施工死亡86人,增加1人;冶金机械等八行业死亡51人,增加6人。此外,非煤矿山发生1起较大事故、死亡3人,通用航空发生1起一般事故、死亡1人,同期均无发生。

(三)有些地区个别领域事故多发。福州、厦门、漳州和三明市等4个地市建筑施工事故死亡合计52人,占该领域事故总量的60.5%;福州、龙岩和宁德市等3个地区冶金机械八行业事故死亡合计30人,占该领域事故总量的58.8%。此外,福州和龙岩市较大事故合计5起,占各地区较大事故总量的71.4%

三、对策与建议

虽然今年以来我省安全生产运行比较平稳,但是建筑施工和冶金机械八行业等重点领域事故同比上升、海上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临近年底,各类企业进入生产高峰,供暖供气、用火用电需求旺盛,群众出行和聚会集会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密集,再加上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往往导致事故多发频发。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更加有力的针对性措施,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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