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安全生产隐患举报18人获奖励1万元
来源: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7-04-07 10:16

  为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群众参与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近日,厦门市向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人兑现2016年度18件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金,奖励金1万元。

  2016年,厦门市安监局共受理隐患举报投诉140件,举报内容涉及非法储存、运输、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中粉尘超标,无证采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缺损等违法违规行为,厦门市根据《厦门市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对2016年度处理的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件进行评审,根据事故隐患风险及核实处理情况,对其中18件可能造成较大影响、存在较大风险的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人给予奖励。

  根据规定,市民可向安监部门举报33种安全生产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地方政府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和报告,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撤离职守或逃匿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厦门市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瞒报、谎报的,按照隐患风险和事故等级将给予一定奖励。其中,对举报瞒报、谎报一般事故的奖励3000元至5000元,举报瞒报、谎报较大事故的奖励5000元至1万元,举报瞒报、谎报重大事故的奖励1万元至2万元,举报瞒报、谎报特大事故的奖励3万元。(厦门市安监局 陈佳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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