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开展乡镇(街道)连片联合执法 打通安全生产执法“最后一米”
来源: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12-01 16:02

  为破解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监管执法力量薄弱、专业知识不足、执法意愿不强、监管执法工作“宽松软”等问题,泉州市以石狮市为试点地区,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通过整合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量,赋予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执法事项,改革创新安全生产执法模式,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力争打通安全生产执法“最后一米”。据统计,开展连片联合执法以来,截至11月底,石狮市查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29起,同比上升52.63%,处罚金额223万元,同比上升49.22%。 

  建立一个试点。在石狮市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省级试点工作,“因地施策”,科学下放执法职权,实行“一县(区)一策”、“一镇(街)一清单”,将部分较为简单的县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权赋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其自身名义行使,确保赋予镇(街道)的安全生产执法事项接得住、管得好,进一步发挥执法改革试点地区的“前哨兵”、“侦查岗”作用,为全市乃至全省乡镇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踏”出一条可行性、实用性、有效性道路,确保“试”有所进、“试”有所成。 

  划分两大片区。按照“距离最相近、执法最便利、处理最有利”的原则,将石狮市9个镇(街道)划分为2个工作片区开展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工作,其中凤里街道、湖滨街道、灵秀镇及宝盖镇为西片区(加挂市区中队);蚶江镇、永宁镇、祥芝镇、鸿山镇及锦尚镇为东片区(加挂沿海中队),并结合沿海五镇液氨、染整、电镀等产业特点,在东片区(沿海中队)设立危化品执法小组,专门从事危化品执法监督。 

  遵循三种原则。一是遵循“依法依规”原则,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在赋权清单内的,以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在赋权清单外的,移交石狮市应急管理局查处。二是遵循“四统一”原则,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办公、统一配备执法装备。三是遵循“连片联合”原则,以紧密联合执法形式,建立健全市、镇两级安全生产联动执法体制机制。 

  强化四方保障。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泉州市、石狮市高度重视乡镇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市应急局成立工作专班,多次到石狮市开展调研指导;石狮市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各镇(街道)政府主要领导任成员的连片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督促推进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二是强化队伍保障。由石狮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向各片区派驻不少于1名在编执法人员,派驻执法中队长兼任片区负责人,并建立连片联合执法人员信息库,明确了各镇(街道)按照“1+1”模式(即1名正式在编执法人员加1名执法辅助人员)抽调基层执法人员,充实片区执法中队,形成执法合力。三是落实经费保障。石狮市专门从市财政拨出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镇(街道)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四是做好后勤保障。明确蚶江镇、湖滨街道分别为沿海中队和市区中队集中办公场所,并为中队设置办案室、询问室、培训室,配备统一制式服装、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 

  配套五项举措。一是制定规章制度。印发《石狮市推行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方案》和《石狮市推行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石狮市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报表工作制度(试行)》、《石狮市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轮值负责工作制度(试行)》、《石狮市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规范工作事项的通知》等规章制度,确保连片联合执法有章可循。二是制定执法计划。各片区中队按照“定时间、定行业、定区域”原则,聚焦风险等级较高的重点企业,制定镇(街道)连片联合执法计划,每月对片区内各镇(街道)至少开展1次连片联合执法检查。三是创新执法模式。推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四是严格持证上岗。明确要求镇党委、政府主官要带头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对符合条件而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干部一律要向市委组织部说明原因,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2名持证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五是建立奖励机制。建立执法人员交流培养、考核奖惩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参照应急管理部颁发的《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进行申报奖励,以激励执法人员忠诚履职、担当作为。 

  赋予六项职权。石狮市将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警示标志、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租赁安全管理、安全检查、疏散逃生作为首批6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赋权事项,以违法行为发生地镇(街道)为主体开展执法,涉及尚未赋权的其他13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事项,则以市应急局为主体开展执法工作,并坚持以镇(街道)执法赋能能否有效承接、有力开展为落脚点,逐步推进解决另外13项赋权工作,力争做到成熟1项赋权1项。 

  该市在探索推行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中,紧紧围绕石狮市一个试点为中心,将石狮市划分两大片区,遵循执法三种原则,强化四方保障,配套五项举措,赋予六项职能,进一步发挥执法改革试点地区的示范突破和带队作用,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监管体系,争取在今年底前形成成熟、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在全市乃至全省推广。同时,我市推动各地积极探索推进,通过整合乡镇(街道)执法力量,着力破解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执法领域力量薄弱、专业知识不足、执法意愿不强等问题,建立健全县(市、区)(街道)两级联动执法体制机制,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提高基层执法能力水平为全市安全生产持续稳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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