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金额
依据《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30万元;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相关规定,如果是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及其亲属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奖励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30%,最高奖励39万元。
符合奖励规定的实名举报人,由受理核查单位在举报核实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奖。
二、举报渠道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下举报渠道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举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官网“安全生产举报”栏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微信小程序举报平台
3.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官网“网络举报”栏目
4.福建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
5.12345政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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